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是第几条
答案是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680条。
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680条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但约定的利率过高,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是无效的。
这个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每个月的20号左右公布一次,它是一种指导性利率,反映了当前市场资金供求的情况。
借贷双方的利率约定在了这个四倍以内,那么这个利息约定就是有效的,出了问题可以依法主张权利,超过了这个倍数,超出的部分就无效,出了问题也不予保护。
特殊情况
借贷发生在《民法典》实施之前,但是还没有结束,那么利率约定的问题就要参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但也要兼顾到之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实际情况。
怎么维权
发现自己借出的钱,收的利息被认定无效,认为对方约定的利息太高,可以通过和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员协商,了解自己的权利,必要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因为利息过高导致的一方权益受损的情况,大家在进行民间借贷的时候,最好明确约定利率,并且注意不要超过规定的倍数,以免出现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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