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民间借贷利息司法有哪些新变化

新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

利息上限调整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增加

债权人权益保护加强

下面咱就用外加点,详细谈谈这些变化。

关于利息上限,以前民间借贷的利息上限是年利率的24%,超过这个数儿就算高利贷了,但2015年的新规定把利息上限给调整了,分成了两档一档是年利率的24%,超过这个数儿但没超过36%的,借款人愿意给,债权人也能收,但借款人后来反悔了,法院会支持借款人;另一档是年利率的36%,超过这个数儿的利息,法院就不会支持了,就算借条上写了,也不算数。

关于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新规定增加了几种情况,比如说,借款人是个未成年人,借款合同是在借款人被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这种合同就是无效的,再比如,借贷双方都是企业,但借的钱是用来炒股票炒房地产的,这种合同也是无效的。

关于债权人权益保护,新规定对借款人恶意拖欠债务的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借款人恶意拖欠,法院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比如强制执行借款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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