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借贷新规有哪些重点变化?一句话概括最高法新规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加强了对高利贷的监管,同时强化了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

咱就用,加上点味儿,好好说道说道这个最高人民法院出的借贷新规,让大家伙儿心里有个数。

** 利率上限变动

以前啊,民间借贷的利息没个数,高利贷满天飞,现在不一样了,最高法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比如说,现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85%,那借款利息就不能超过14%,这样一来,高利贷就不好使了。

** 高利转贷被禁

有些不良分子,借了钱转头就高利贷出去,赚差价,新规出来后,这种被明确禁止了,抓到就要受罚,这也是为了保护借款人的利益,防止有人借机剥削。

**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增多

以前,有些借款合同虽然不合理,但也不一定被判无效,现在呢,最高法明确了更多无效的情形,比如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况,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借贷,这些都被判无效。

** 借款人权益保护加强

新规还强调了对借款人权益的保护,比如规定了借款人有权提前还款,而且提前还款的利息计算也有明确规定,不能让借款人吃亏。

好啦,说了这么多,最高人民法院借贷新规有哪些重点变化,大家都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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