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债务人指的是两个两个以上的人因为共同的债务而承担连带责任的那些人,要是债务没还清,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的任何一个债务人偿还全部债务,那个债务人还了钱之后,可以找其他债务人要回他们应该分担的那部分。
咱们拿来说说这个事儿,你就想象一帮一起开个店,结果店倒闭了,欠了一屁股债,这时候,按照民法典的说法,这些们就是共同债务人,欠的钱得一起还,债权人可以找他们中间任何一个要债,要到了之后,这个就可以去跟其他算账,让他们分担他们该还的那部分。
再点说,民法典规定,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这就意味着他们之间是互相担保的,其中一个债务人跑了没钱还,那么剩下的债务人就得把债还清,当然了,还了钱的债务人可以找跑路没钱还的那个债务人追偿。
用咱们来讲,这就好比说,几个朋友一起借了钱,到期了没得还,那债主就可以去找任何一个朋友要钱,那个朋友要是给了,他就可以去跟其他朋友说,'你那一份也得给我啊,咱们当初说好的',这就是民法典对共同债务人的界定和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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