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第十六条

,大家好哦,今儿个我来给大家摆一摆“民间借贷第十六条”是个啥意思,简单点说,这一条主要是告诉我们,民间借贷的时候,借出去的钱没有利息,那借钱的这位老兄按时还钱就万事大吉了;但借钱的时候约定了利息,那利息就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不算数。

咱们就用加点儿详细一下。

民间借贷就是老百姓之间互相借钱,不是银行金融机构那种高大上的借贷,这个第十六条呢,它规定了个事儿你借钱给别人,没说利息这码事,那对方只要按时把本金还给你,就啥事儿都没有。

你俩说好了借钱要有利息,那这个利息就不能随便定,比如说,银行现在贷款的利息是3%,那你定的利息就不能超过12%(3%乘以4),超过了这部分利息就不合法,不算数,也就是说,就算对方没按时还钱,你也只能按照规定的最高利息去追究。

举个例儿,比如说你借给张三1000块钱,约定利息是年利率15%,但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最高就只能算到12%,即使张三没按时还钱,你也只能按照12%的利息去追究,多出来的3%利息就不算数了。

好啦,今儿个就到这儿,你对“民间借贷第十六条”还有啥疑问,想了解更多金融和法律的小知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继续关注我们,下回再见哦!

民间借贷第十六条,咱们下次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