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八条指什么?

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八条就是规定了,借款人借了钱,但是到期了还不还,放贷的人就可以去找法院告借款人,让法院帮忙催他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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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先谈谈民间借贷是个啥,民间借贷就是老百姓之间互相借钱,不像银行那样正式,借钱还款这种事儿,总得有个规矩,所以就有了《民间借贷规定》这个法律,来保护双方的利益。

到了这个第二十八条,它说“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债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来说,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借款人到期了还不还钱,发生了双方约定好的情况,可以去找法院告他,让法院来判断这个事,帮着把借款要回来。

比如说,张三借给李四五千块钱,说好了半年后还,但是半年后李四没还,这时候,张三就可以拿着借条去找法院,说李四欠钱不还,让法院帮忙解决。

这条规定就是给借款人和放贷人提供了一个法律途径,借款人赖账不还,放贷人就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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