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法律规定

答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成立的法定条件包括借贷双方达成一致、出借人同意提供资金、借款人同意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有明确的借贷协议或借条、借据等证据。

下面我们详细一下这些条件。

借贷双方得达成一致,就是借钱的和出钱的人都得同意这事儿,不能一方愿意借,另一方不愿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有一方不同意,那就不叫借贷,而叫“单方面赠与”“偷钱”,这是违法的哈。

出借人得同意提供资金,就是出钱的人得真的把钱给了借钱的,不能只是口头说说,而没有实际行动,只是说说,而没有给钱,那也不叫借贷,而叫“吹牛”。

借款人得同意按期归还本金和利息,就是借钱的得答应在一定的时间内把本金还给出钱的,有的借贷关系里还会约定利息,借款人还得答应支付这个利息,答应了,然后又不兑现,那就不地道了。

得有明确的借贷协议或借条、借据等证据,这个就很好理解了,就是双方得有一个明确的书面协议,至少有借条、借据等可以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的证据,这个证据在借贷关系发生纠纷时很重要,可以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

需要强调的是,民间借贷虽然灵活,但也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比如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的4倍,否则就被认为是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只要借贷双方你情我愿,达成一致,遵守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证据,那么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就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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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提醒,民间借贷虽然方便,但也要注意风险,务必遵守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