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收取超期过渡费是违约金吗?答案是**不是**。
喂,今儿个咱们就来摆一摆这个“加倍收取超期过渡费”是个啥玩意儿,它到底是不是违约金,咱们先说个明白,加倍收取超期过渡费,它实际上就是借款人因为没按时还钱,按照合同约定多交的那部分钱,这玩意儿,它不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个啥呢?违约金是指借款人贷款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损失后,按照合同约定赔偿给对方的一笔钱,这和超期过渡费是两码事,超期过渡费,它就像是借款人给贷款人的一个“迟到罚单”,意思是你晚还了钱,得给我点补偿。
那为啥说加倍收取超期过渡费不是违约金呢?因为违约金是合同里明确规定的,而超期过渡费往往是根据实际逾期天数来计算的,它是一种额外的费用,不是一开始就定好的违约赔偿,它俩虽然都跟违约有关,但性质不同。
咱们再细说说,加倍收取超期过渡费这事儿,借款合同里会写清楚,借款人没按时还款,就得交超期过渡费,这个费用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固定的金额来计算的,而且往往有一个上限,不会无限加倍,哪怕加倍收取,它也是按照合同规定来的,不是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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