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股协议是否构成委托关系?答案是是的,代持股协议构成委托关系。
,咱们就用来说说,你想想,代持股协议是啥玩意儿呢?就是甲说,乙啊,你帮我把这些股票给拿着,但所有权还是我的,乙答应了,这就形成了一个协议,这个协议里面,乙就是帮甲“看管”股票的人,咱们把这个叫“受托人”,甲就是那个让乙帮忙的人,叫“委托人”,这不就是典型的委托关系嘛!
咱们再详细点说,代持股协议里头,甲把股票的所有权暂时放在乙的名下,但乙只是个“壳”,真正的主人还是甲,乙要按照甲的意愿来处理这些股票,这就跟委托人把事情交给受托人去做是一样的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讲,代持股协议确实构成了委托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代持股协议里头,甲和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就是通过这个协议来设立和变更的吗?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也构成了委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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