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贷新规31条

各位好,今儿个就让咱们用一口地道的,来谈谈这个《民法典借贷新规》里的第31条,说白了,这规则就是为了解决借贷双方闹矛盾的时候怎么搞。

标准答案先摆这儿根据《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啥叫高利放贷呢?就是放贷的时候收的利息太高,高的都不像话了,按照国家规定,这样的利息是不允许的。

再来谈谈啥叫“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国家有关规定,就是国家出台的那些法律啊、规定啊啥的,借款的利率得按照这些规定来,不能乱来。

各位借钱的,和借钱给别人的,以后签合同的时候,可得看仔细了,利息是多少,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那个标准。

发现利息太高,对方收利息的方式不正规,比如说,借1000块,还的时候要还1000块加上好几十块的利息,这利息比借的钱都多了,那这就不行,这是高利放贷。

遇到这种情况,就可以去法院告他们,法院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判决减少利息,不让你还那么多的利息。

各位听了这么多,心里还有些疑问,那就评论区见,再次访问本网站,多看看,多学学,保护自己的钱袋子,可得好好学习这些法律知识。

记住了,《民法典借贷新规31条》不是闹着玩的,是真刀真枪保护你们的钱袋子,别让人家借了你的钱,还反过来欺负你。

那咱们就先聊到这里,有问题就在下面留言,咱们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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