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买卖合同中发生了欠款,欠款利息的计算方式是没有约定利息约定不明,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计算;约定了利息,但超过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是无效的。
咱就用来说说这个事儿
假设你跟人家买卖东西,钱没给够,欠了一笔账,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你们没说好利息咋算,那就得按照银行同期贷款的利息来算,要是你们提前说好了利息是多少,但是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那超过的部分就不算数了。
下面我详细一下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就是银行现在给贷款客户的利息标准,这个标准会根据银行的政策和市场情况变动。
**约定不明**就是你们俩说好了借钱,但是没说清楚利息是多少,说法不明确。
**超过四倍**比如说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是5%,你们约定的利息是25%,那超出的20%就不算数,只能按照5%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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