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结束是否需给补偿金
答案是劳动合同结束,单位一般都要给员工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结束,单位一般都要给员工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被公司开除,这种情况就不给少给补偿金。
那怎么给呢?这要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来计算,工作满一年的,补偿金是一个月工资;工作满两年的,补偿金是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年限计算不是从合同开始算起,而是从实际入职算起,员工中途换过合同,是公司原因导致合同续签,这些时间都是要算进去的。
补偿金的计算也有特殊规定,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计算补偿金的时候,要按照三倍工资来计算,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合同,一般是按照试用期工资来计算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结束,单位不给少给补偿金,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自己主动辞职,想要拿补偿金,那就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辞职了,是公司原因导致的辞职,比如公司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员工也是可以要求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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